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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安警务保障信息化建设

更新时间:2021-02-18点击数:文字大小:

  一、公安警务保障的涵义

  公安警务保障从狭义上来理解,仅仅是指对公安警务活动的物质方面的支持和保证,也就是常常所说的人、财、物的保障。公安警务保障的具体意义主要涵括了严格履行公安职责、为职权行为提供更为完善的保障和支撑,彻底颠覆方向单一的物质保障,逐渐向集合了法律制度、政治意义及科技信息技术的综合保障方向进行跨越,扩展保障方向,为公安工作提供更为完善的品质服务。

  二、公安警务保障信息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共享程度低 公安机关各部门比较分散,如派出所、刑警队、巡特警、交警等各警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不尽相同,这使得公安内部各部门之间难以协调统一,各自为战。 在传统警务模式下,各部门、各警种、各地区之间工作的协调配合受限于信息传递时效性难以保证、信息获取依靠层层报告等问题难以做到。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相继投入使用了涉及各方面业务的系统,各省不一,各地不一,版本不一,在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工作管理的同时,时至今日也存在各系统之间的壁垒,阻碍信息流的互通、共享。

   资金投入缺失 公安警务保障的信息化建设有赖于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长期以来公安经费保障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保障形式也使得地方财政压力不小,尽管近年来在反恐怖、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高压态势下,地方政府给予公安机关大量的财政支持,但地方政府出于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统筹考虑对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仍显得不够。有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对公安机关的经费更是难以做到全额保障。

   信息利用效率不高 当前广大民警普遍对信息化理念、方法和手段有所认识,但存在着应用不够深入、层级不高等问题,信息化应用处于网上传递文件、查看信息、简单比对的低层次阶段。系统更多的是作为电子台账用于记录资料,高速分析、批量处理、自动比对等高端作用还不够明显,缺乏对信息的综合分析、对比,信息的动态预警和服务决策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和利用。

  三、提高公安警务保障信息化的主要对策

   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共享力度 在信息共享的实施建设上应落实公安信息系统统一建设的标准,国家公安机关整合各种信息资源采集渠道时尽可能实现无障碍共享,并落实对共享输入模式上对区域、部门限制的突破。不同类别的公安信息可以以文本、图像、视频、音频等不同格式录入子系统,子系统主要以人为本再加以关联平台的建立,从而达到 信息系统的完善。警务保障部门在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装备管理上以此为基础入手,自动形成互相有关联的信息网络,并在不同条件、环境的建设下分析比对综合指数,以保证所得到的分析结果具有应用价值。

   完善经费保障制度 在警务保障信息化建设中,对需要开展项目建设的,尽快进行需求分析和可行性论证分析,先期确定现有系统优化、基础性共享性平台、资源和手段扩容升级、技术引进等建设方案,区财政在今后的财务预算编制时应该予以重点保障。同时,将制定公安信息化经费保障制度,上一年度明确明年信息化建设重点对所需经费进行一定程度的倾斜,对已建成的信息化设施设备的养管、维护、运行费用予以固化并全额保障。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信息利用率 一是要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通过集中授课、自学辅导、网上课堂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安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装备、基础设施等级方面的培训,全面提升警务保障队伍素质,部分国外经验可以用来借鉴:如德国联邦安全局就根据电子政务管理经验加以整合撰写了《电子政务手册》,从基础理论概念入手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公务人员网络技能,并将十分之一的建设经费投入到对政府公务人员的培训。二是要坚持以考促练,深入开展全体警务保障民警参与的信息化技能考试考核,实现人人懂信息化、人人会信息化、人人用信息化的目标。

  当前,科技信息化警务工作已经进入日渐成熟的阶段,同时也是公安工作升级的重要时刻,信息资源为现代化警务保障的转型举措做好资源保障工作,实现具有综合性、时效性的警务保障信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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